方城县工商联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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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11-18 1629次阅读
11月17日下午,方城县工商联召开九届13次会长办公会,组织各乡镇工商联副会长以上企业主及统战系统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发〔2010〕1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精神。会议集中学习了《意见》和全国工商联、省、市工商联《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精神的通知》及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建民同志的讲话精神。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政策性和针对性。《意见》的制定和颁发,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而作出的一项重大举措。《意见》是第一次由党中央、国务院共同颁发的关于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文件,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理论观点、政策举措和制度安排,既有统战理论创新又有工作实践提炼,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可操作性。《意见》的出台在工商联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兵要求,县乡工商联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意见》颁发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意见》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认真把握《意见》中提出的工商联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尤其是要深刻领会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正确把握工商联工作基本要求和工商联的基本任务、性质、基本特征、工作对象,切实增强履职能力,发挥创造性,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工商联职能作用,要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引导他们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帮助其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助手作用。充分发挥工商联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积极作用。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工商联自身建设,切实做好新时期工商联工作,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推动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赵晓指出,近期将适时召开基层商会、执委(理事)会议,按照全国工商联和省、市工商联的要求尽快组织学习传达,抓好贯彻落实,加深对《意见》内涵和精髓的理解,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促进工商联事业的科学发展,增强工商联组织的凝聚力、扩大工商联组织的影响力。要通过《意见》的贯彻实施,使全县工商联工作在思路方面、方法方面和队伍建设方面有新突破,全面改进新时期工商联工作,要充分发挥工商联联系企业紧密的优势,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目标责任,有力有序运作,密切协作配合,推动非公企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非公企业实现科学发展,当好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