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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正确处理四个方面关系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1-05 1456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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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更好地适应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环境中开展党建工作,提高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最近,淅川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党组对所管辖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提出,要正确处理好党组织与企业的四个方面关系。
  一要处理好与企业主的关系。要求各企业党组织一方面要支持、帮助企业主在本企业依法行使职权,围绕生产经营开展活动,团结带领职工搞好生产经营;另一方面要切实履行好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的责任,帮助和支持企业走健康发展的道路;对于担任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的党员企业主,则要求他们要主动接受员工、党员和组织的监督,做带头遵守党纪国法的榜样。
  二要处理好与企业的关系。党组织要教育党员和职工,使他们认识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所需要的一部分,企业健康发展,对国家、民族、人民有利,党组织活动的舞台也会扩大。引导广大党员、职工在非公有制经济中发挥聪明才智。
  三要处理好与职工的关系。要求各企业党组织要成为职工群众的政治核心,既要了解职工愿望,代表职工利益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又要对职工进行教育引导,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文化素质,同心同德办好企业。
  四要处理好与群团组织的关系。要求各企业党组织要主动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并帮助和指导他们按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巩固和扩大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群众基础。